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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疫情前办理护照的中国公民尽快领取护照的通知
2021-06-30 05:32
 

我馆现有一批疫情前办理的中国护照至今仍未被领取。现提醒相关申请人尽快向我馆护照业务专用电子邮箱huzhao.sf@gmail.com发送领取护照的邮件,并根据我馆相关要求通过双向邮寄方式取回您的护照。电子邮件抬头请注明“领取护照”,并提供您的取证单照片或复印件(如取证单遗失,则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丢失取证单的情况说明)。

总领馆将于今年9月1日按规定对仍无人领取的中国护照集中做销毁处理,有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总领馆再次提醒申请人,请及时查询并领取本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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