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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如莲花——安徽省女教所桑莲花的事迹
2005-07-06 00:00

  

  2005年05月31日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中等身材,齐耳短发,显得坚定自信,再配上一身笔直的警服,柔美之中更增添了一股阳刚之气。凡是见过省劳教局纪委书记桑莲花的人,没有不说她灿若莲花、妩媚动人的。但漂亮只是她的外表,为官勤勉、清正廉洁才是她品格的真实写照。

  1992年3月至2004年7月,桑莲花一直在省女教所工作。在这个特殊的院落里,12年来,桑莲花以慈母般的心情,感召着一批又一批失足者改邪归正。

  1999年7月,国家决定取缔邪教“法轮功”。桑莲花所在单位开始收容因扰乱社会治安而被决定劳动教养的“法轮功”痴迷者。面对着这些被李洪志歪理邪说严重扭曲心灵的“学员”们,桑莲花怀着满腔热情去做她们的转化工作。可她没想到这些人中毒很深,刚一上阵,就被“学员”们迎头浇上一盆凉水:“没有读过李洪志书的人,有什么资格跟我们谈‘法轮功’!”桑莲花没有气馁,她愈挫愈勇的劲头上来了:不做好她们的转化工作决不收兵!于是,桑莲花从有关方面找来《转法轮》这本邪书,潜心钻研破“法”之策。书看完了,办法也想出来了,她重新上阵,春风化雨,苦口婆心,终于使转化情况有了突破性进展。

  可是,劳教人员李某某,由于长期痴迷“法轮功”,精神世界已被李洪志的邪说所控制,一进所里就闹绝食,情绪很不稳定。桑莲花一方面找她谈心,有针对性进行教育转化;一方面亲自下厨为她煮饭做菜,从生活上关心她,同时用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和亲情去驳斥李洪志的谬论,规劝李某某回心转意。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声声爱心召唤,一次次真情付出,终于使李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那天早上,当李某某得知自己生病的儿子没有被练功者治好,而是被桑莲花送进医院治愈的消息时,眼含热泪喊道:“桑大姐,是你救了我全家,我坚决和‘法轮功’决裂!”

  桑莲花12年来先后任省女教所副所长、所长、党委书记职务,执掌着省女教所的行政、基建、财务大权。但她对自己和亲人“约法三章”:不搞“下不为例”,不介绍工程队,按规定办事、不越雷池半步。近几年,女教所的基建项目不断,尤其是对管教区实施全面改造的千万元工程项目,使许多公司闻风而动,他们用重金重礼开道,想把工程揽过去,但在桑莲花面前都吃了“败仗”:一律公开招标,对投标者严格审查,凡是搞不正之风者一律取消资格。

  一次,一位同学路过合肥来看桑莲花,由于这位同学曾为女教所联系过生产项目,桑莲花设宴招待时就喊来了业务科室的同志作陪。饭后,业务科室的同志主动将饭钱结了,没想到此举竟招来了她的严厉批评:“我的同学来了,肯定是我私人请客,怎么能让所里掏钱?”说罢,她当场把钱还给了那位同志。

  公正清廉,无私奉献,是莲花的品格。27年来,桑莲花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先后被授予安徽省“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和“勤廉兼优的党员领导干部”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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