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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须知(更新于2023年5月)
2023-05-11 09:11

    一、公证简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以及中美领事条约,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为旅居美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  

  使领馆受理的公证申请种类主要有:委托书声明书文书上印鉴签名、日期属实公证指纹公证等。   

  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应在美国当地有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公证文书如需送往中国使用,还须办理美国政府部门的认证(Authentication)以及中国驻美使领馆的认证(Legalization)。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居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如持美国B1/B2类签证)申办公证,仅限在美国境内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  

  (二)申请人应根据本人的居地,按驻美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应的使领馆提出公证申请。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三)使领馆可以受理的公证种类:委托书声明书文书上印鉴签名、日期属实公证指纹公证。  

(四)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并陪同申请人本人前来使领馆办理。 

请注意:本馆网站涉及公证的办证正在调整、更新中。如确需办理公证,请发送电子邮件至sf_gzrz@csm.mfa.gov.cn我馆工作人员将予以具体指导。   

  (五)使领馆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1、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  

  2、不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涉及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等的公证应在中国国内或美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涉及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司、金融事务等的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美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  

  3、不办理出生、死亡、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事实发生在中国的,应向中国国内公证机关申办;事实发生在美国的,应向美国政府部门申办证明,送往中国使用的,须按认证程序办理。  

  4、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出生证、结婚证等。  

(六)对使领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当事人一般可在美国当地办理公证,经美国国务院或所在州州政府认证机构认证后,按照认证程序向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

我馆领区当地的证、认证体系非常完备,公证员数量多、分布广,当事人可近办好当地公证,所在州州政府认证机构(州务卿或副州长办公室办认证,再到我馆办领事认证。通过领事认证方式基本可满足所有类型的文书办理需求

    三、所需材料 

  (一)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gov.cn/lsbgxz/200903/P020220928191543349819.pdf1份;  

  (二)申请人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信息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中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三)申请人有效的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绿卡、工卡、I-20表等);

(四)根据申请公证种类,提交其他材料(请参见以下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五)公证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进行面谈,并在相应《接谈笔录》上签名或捺指印

六)申请人自行按国内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并参照使领馆网站提供的参考模版,准备好委托书或声明书等文本,不可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草拟委托书、声明书、诉讼文书等时,需打印或清晰书写,不得涂改。  

  2、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文书各项内容,如有遗漏或错误,责任自负。  

3、公证文书须在使领馆可受理的公证范围(见申请条件)。

(八)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注意:因同一公证种类涉及每一申请具体情况不同,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请以领事要求为准)

种类

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具体要求

委托书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存折、股票开户凭证、银行贷款合同、户口本、身份证等);  

3、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

2、委托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完备;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4、夫妻共有财产的,双方应共同办理;其中一方不能到场的,应有其本人签署的经公证的书面意见书。

房产委托书

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涉及房产转让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房产为二人及以上共有,还需提供共有人的结婚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涉房产公证请先阅读我馆网站《关于办理涉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公证有关情况的通知》;

2、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签字;

3、转让房产但没有房产证的,可先办理委托他人领取房产证的公证;  

4、房产证登记为二人及以上共有的,应当所有产权人共同办理;

5、书面接受不证明相关证件和产权真实性、不证明申请人具有相应财产处分权的公证证词加注。

寄养委托书

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被寄养人的身份证件;

3、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如儿童出生证)。

1、应由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提出,并同时到场,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父母一方为中国籍即可办理);

2、年满8周岁的被寄养人,也需到场接受领事官员问询。

声明书公证

1、声明书文本;  

2、与声明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3、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的,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放弃房产或财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声明书的内容由声明人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1、声明书文本;  

2、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请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无配偶声明书公证的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未婚人士如处理房产、办理户口等事项需申办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应在声明书中说明此证明仅限用于在国内办理相关事宜;4、有特殊情形的,应根据使领馆要求办理。  

在固定格式文书上的签名属实公证

1、有效护照和居留证明;  

2、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3、有关文书原件。

1、有关固定格式文书一般指国内法院要求的诉讼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答辩状、送达回证等司法文书,或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表格、单据等(文书上不得出现国内单位或个人的公章或签署);  

2、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字。

指纹公证

1、有效护照和居留证明;

2、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亲自申请,在领事官员面前捺指印并签名。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应根据本人的居住地,按照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事馆领区划分,向相应的使领馆递交公证申请,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名或捺指印。一般不可由他人代办。我馆领区为:北加州、华盛顿州、俄勒冈州、内华达州、阿拉斯加州。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二)将申请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sf_gzrz@csm.mfa.gov.cn进行预审。  

  (三)通过预审的公证申请,请申请人持我馆预审通过的确认电邮打印件及纸质申请材料,按电邮约定时间到馆办理。

  (四)公证申请一经批准,申请人需支付相关费用。  

  

    五、办理时间  

  (一)普通件:持电邮预审通过确认单到馆办理后4个工作日  

  (二)加急件:电邮预审通过确认单到馆办理后 2—3个工作日  

  (三)特急件:电邮预审通过确认单到馆办理后1个工作日  

请注意: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因此办理时间不确定。遇此类情况,申请人需等候使领馆通知

六、申请费用与付款方式

    (一)费用 

  1、普通件:只收取一份正本费22美元(民事类)、44美元(商事类),其余按照副本且不分民事、商事类,一律每份收取7美元。

  2、加急件:每份加收25美元; 

  3、特急件:每份加收37美元。

    (二)付款方式 

  1、银行卡,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2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的收款人应为Chinese Consulate金额务必准确,金额如有任何差错,则无法收款。    

七、公证文书参考格式点击以下链接: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gov.cn/lsbgxz/200903/t20090328_10373009.htm

    八、公证常见问题  

  (一)本人到使领馆办理公证的一般流程是什么样的?  

目前请按以下流程办理:提前查阅《办理公证须知》,准备好各项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sf_gzrz@csm.mfa.gov.cn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的公证申请,请申请人持我馆预审通过的确认电邮打印件及纸质申请材料,按电邮约定时间到馆办理。  

  (二)我是美籍华人,需要委托他人处理在中国的房产,能直接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办理公证吗?  

  不能。使领馆只受理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美国籍人士如需办理送往国内使用的文书,请在美国当地有资格的公证员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按照认证程序,办妥州政府认证机构或美国国务院的认证后,按照领区划分,总领事馆或大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三)未成年人能否申办公证?  

  未成年人可以申办公证,但应由其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在其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时,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的兄姐等。  

  (四)我现在定居美国,想回国登记结婚,应当办理何种公证?  

  常居地为我馆领区,可在领区当地有资格的公证员处办理本人的无配偶声明书及与未婚妻(夫)无血亲关系的声明书的公证按照认证程序,办妥州政府认证机构认证后,向办领事认证。该声明书自签名之日出具之日起6个月有效。  

  (五)我想在中国国内办理购买或出售房产等事宜,但本人无法回国,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如您常居地为我馆领区,可在领区当地有资格的公证员处办理购买或出售房产委托书的公证,按照认证程序,办妥州政府认证机构认证后,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 

  (六)委托书、声明书能否由申请人提前签好名字再送至使领馆办理公证?  

  不可以。委托人、声明人必须亲自到使领馆,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或捺指印,不可提前签名或填写日期。  

  (七)我想委托他人出售国内房产,但房产证还没有拿到,如何申办公证?  

  可以先申办委托他人在国内房管部门办理和领取房产证的委托书公证。取得房产证之后再办理售房委托公证。  

  (八)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应当两人共同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  

  夫妻共有房产是房产共有情形中的一种。公证事项涉及对共有房产进行转让、管理的,应当全体共有人共同申办或经其他共有经公证的人书面同意。通过房产证等能证明确系夫妻共有的,应当夫妻二人共同申办公证,一方不能到场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  

  (九)对委托书的形式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是应当自行书写还是按国内房管部门等提供的样本填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书一般包含下列内容:委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所涉房产的具体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捺印日期等。  

  委托书可由当事人自行草拟打印或根据国内有关机构的要求制作。委托书内容不完备或表达不准确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更正;委托书中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虚假、不当的内容。  

  (十)我在中国出生长大,使领馆可否为我办理出生公证、在中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公证?  

  根据在事实发生地办理有关公证的规定,使领馆不能为您办理上述公证,您需向中国国内公证处申办。如您不便回国,可以委托国内亲友到原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  

  (十一)使领馆可否为中国公民办理离婚登记或协议离婚?  

  中国驻美国使领馆不办理中国公民的离婚手续。  

  当事人(包括双方均在美国及一方在中国、一方在美国)如选择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但又不便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国内有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应亲自到居住地所属领区的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委托书及民事诉状或民事答辩状或离婚意见书签名属实公证。如当事人不便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有关公证,可根据认证程序办理。  

当事人如选择协议离婚,需亲自回国到民政部门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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